“话术”几乎一样又有三人上当


        6月15日,本报刊登的《“邻居”向老人借200元后没影了》,报道了家住中山区安阳街的一位老人被“邻居”“借走”200元钱没有归还的事。此事在本报融媒体平台相继报道后,又有3名市民反映,他们也有同样的遭遇。更加离奇的是,他们遇到的“邻居”连话术几乎都一样,难道他们遇到的是同一人?
        不同地点的三人都遇到“借钱”邻居
        王先生家住开发区,他说,今年4月末,一男子来到幼儿园门外打招呼,向幼儿园的老师借50元钱,自称是住在楼上301的邻居,称家里2岁孩子被锁家中,需要借钱打车去拿钥匙,1小时后回来就还钱。园里老师称领导不在,没有借,男子一听就说好,转身就走了。
        随后不久,王先生就听说附近一家超市被骗了200元钱,也是一样的说辞,那个人还说没有烟抽了,拿走了一盒烟。“这人穿的衣服和之前去幼儿园的男子是一样的。”王先生说。
        刘女士在春柳附近开了一家餐馆,她说,5月25日一早,她一到店里,就匆忙走进来一位年轻男子,说是楼上三楼住户,不小心将孩子锁家里了,什么都没带,借100元钱打车去后盐拿钥匙。“我刚开始也是半信半疑,他就说前几天还和老婆在我店里吃饭来着,还看着手表说,你看吧,我讲不讲究,一个小时我肯定回来,还发誓说,我要是骗你,出门就让车给我撞了。后来我就心软了,又怕真的是孩子锁在家里了,于是就给了100元。”
        于女士的公司在绿波附近,她说,6月12日中午,一男子匆匆忙忙跑进来,自称是楼上三楼的邻居,孩子锁在家里,钥匙也锁在家里了,借100元钱打车去别处取钥匙。当时她想着都是邻居,能帮一下就帮一下吧,于是就借了100元钱。“那人也穿着白色T恤,身材挺苗条的,年纪也不是很大,我感觉和报道中的人很像。”于女士说。
        采访中,三人都几乎表达了同样的想法:感觉遇到的人和安阳街那位老人遇到的很像。“我觉得就像一个人,不仅身材、长相相似,连话术几乎都一样,‘楼上301的邻居’‘2岁孩子锁家里了’‘着急打车去取钥匙’……他把这套话练习得太熟练了。”王先生说。“我也感觉他像那个视频中的男子,虽然穿的衣服不太一样。”刘女士说。
        网友
        有同样遭遇的人不少
        6月15日,本报官方微信发布此消息后,评论区互动强烈,有同样遭遇的人不少。
        网友T某留言:“我是在高云路开店的,同样的套路得有5年了,也是有人自称楼上的邻居,因故跟我借200块钱,当时店铺刚开业也没多想就借了,后来也是杳无音讯。现在想想自己当时是真彪啊……”网友A某也说:“看到某平台前几天有人录他了,好像是个惯犯。”
        网友李某说:“三月份也是一个男的,来我们超市借50元钱,说去后盐拿钥匙,孩子锁家里,挺着急的,也说是邻居,一个小区的,回来就把钱给送来。男的穿着也干净,个子也很高,好几天过去了,也没把钱送来。”
        网友玖某说:“这个人半个月前在星海公园周边活动,挨家借钱,一进店就感觉有十万火急的事似的,说的骗词都是一样的,说有孩子锁家里了,进不去,借钱打车,当时我还奇怪为什么不找开锁的,门打开家里啥都有,为什么要出来借钱,说不通啊!就没敢借钱给他。结果是个骗子。”
        “他每次骗人的金额就是100元、200元,50元或者60元,金额不大,所以也没有人太在意,很多人甚至觉得金额太小不好意思麻烦警察,所以也没有报警,这也给他钻了空子。”王先生说。
        骗子的手段也许不高明,但利用了普通百姓的善良之心。评论区网友称:“别毁了俺们大连人的善心。”“丢不丢人!干这种事情!这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人和人之间没有任何的信任感了!”“这种骗子寒了好心人的心!必须严惩,不然谁还敢做好事?”
        律师
        诈骗金额累计达到六千元,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辽宁仕鹏律师事务所刘甲明律师表示,诚信是做人的底线,违法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公众的善良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应受到道德谴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警方应对行为人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当然,若诈骗金额累计达到六千元的,则其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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