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院召开减假暂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

多措并举助推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审理


        晨报讯(王璐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为了更好地推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理工作,促进减假暂案件审判工作规范化发展,落实审监庭每年度召开座谈会的工作部署,5月11日,大连中院召开了本年度大连地区减假暂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
        对去年大连地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结合数据详尽分析了当前减假暂案件办理现状、特点、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公正防线、完善办案规范做实案件实质化审理、推进多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工作模式等四项建议。
        会议解读了审监庭起草的大连地区减刑、假释工作意见、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认定办法、社区服刑罪犯收监执行等四份规范性文件讨论稿,参会各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相关部门共同会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与会各单位各部门结合本职工作情况,围绕当前工作的重点、难点、痛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共同梳理各环节堵点,创新思路凝聚共识。针对财产性判项执行认定等问题,大连中院执行局局长、刑事审判庭、审监庭庭长及负责同志以问题为导向,对实践中的操作困难答疑解惑,详细介绍了工作的实际情况,当场拿出处理方案,解决回函等部分“痛点”问题。
        “大连中院牵头召开本次会议,共建联席会议机制,不论工作形式还是会议内容都值得赞扬,为各部门共同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热情而感动,市委政法委将大力支持大连地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开展工作,全力做好协调工作。各单位要妥善处理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善于把问题当机遇,全面提高工作成效。”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刘振喜说。
        “大连中院的减假暂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敢于创新、勇于开拓,大连地区减假暂工作成效十分突出。以证据规则探索和解决当前财产性判项执行认定问题思路清晰,开创性的引进调查函、失信人名单、狱内消费证明、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等制度,很多亮点值得推广学习。本次会议问题清晰,讨论热烈,成果显著。各单位要统一思想,继续加强联动,进一步推进协同办案规范性文件起草会签工作,省院审监庭将继续支持大连在减假暂实践探索,争取在全省率先打开新局面。”省高院审监二庭副庭长周亮说。
        大连中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法部门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市委领导、省法院指导下,中院党组将减假暂案件办理工作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下一步,大连中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局、刑罚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关的横向协作,切实推动大连地区减假暂案件办理工作取得新成绩,打开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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