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市民平先生搬到了位于金普新区斯大林路的新家。然而乔迁之喜被笼罩了一层阴影,楼上邻居装修后将两处卧室和厨房向外延伸约 1米,遮挡了平先生家的光照。目前,涉事居民已接到相关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
楼上扩建遮挡楼下光照
4月14日,市民平先生刚刚搬到金普新区斯大林路34号楼不久,楼上邻居就找到他表示最近装修,要在厨房外墙上“安点东西”,征求他的同意。“当时也没说清楚要安装什么,有多大,我以为可能是防盗窗之类的东西,想着邻居之间互相体谅就同意了。”4月28日,楼上邻居正式开始施工,将两处卧室外墙安装上了金属框架的“小房子”,将卧室向外延伸约1米。“眼见着相同大小的框架还准备往厨房外墙上安装,我只能紧急叫停施工。”平先生表示,楼上邻居在外墙体安装的框架过大,已经影响到自家采光,自己不能接受。
5月12日上午,平先生出门办事,临走时打开厨房窗户通风,中午回家后,在厨房窗台上看到一大片灰尘碎渣。抬头一看,原来楼上邻居把厨房外墙上的框架也安装了。“明知处理办法并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趁着我不在家的时候把活干了。”楼上邻居的做法让平先生很气愤。平先生表示,家中主要就靠两处卧室和厨房的三扇窗户采光,现在都被楼上邻居遮挡,每次看到楼上的框架在自己窗户上投下的阴影,心里就堵得慌。目前,平先生已将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
涉事邻居已接到整改通知
5月13日,记者联系到平先生楼上邻居徐先生。徐先生表示,自己是老住户,此前在安装框架的位置已有附着物,因担心年久失修而进行了翻新,三个框架花费近三万元。“安装前通知了楼下邻居,他也同意了。”徐先生说。
同时,徐先生告诉记者,就在记者联系他之前,他刚刚收到相关部门的通知,要求他去领取整改通知书。对此,徐先生表示将在领取通知书后,进一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申请行政复议。
■律师说法
居民的采光权益受法律保护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的刘泓德律师。他认为,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当以不妨害他人的权益为边界。依据《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该条文旨在保护居民的采光、通风等相邻权益不受他人侵害,亦鼓励邻里之间相互关照,保障彼此能够享受相邻权益。
刘泓德表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满足自己生活的合理需要时,也要兼顾相邻方的权益。对相邻权益的侵害均可能招致投诉或诉讼,司法实践中,也有因影响其他住户采光而判决拆除室外遮蔽物的案例。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毕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