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获奖励16万余元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落地见效。各地积极发挥安全生产举报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方面的作用,积极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发培养员工安全意识,强化群防群治,成效明显。
近期,应急管理部公布4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案例和10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其中:
●案例①
2026年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煤矿某机巷掘进工作面掘进、打钻、铺道同时作业的人数超限。经查,该煤矿该机巷掘进工作面当班作业人员超过限员人数25%,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情况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有关规定,宁东管委会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宁东管委会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6月奖励举报人165000元。
●案例②
2025年10月,陕西某能源公司员工在机组临停检修期间,进行二级过热器区域防磨防爆检查时,发现1号角水冷壁管与二级过热器穿墙管因烟气吹损出现严重减薄,该员工立即向领导汇报并组织人员进行锅炉管更换。由于排查认真、整改及时,有效避免了因锅炉管泄漏引发机组停车的隐患。公司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规定,奖励该员工5000元。
据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