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行社强迫游客参加付费项目被责令停业整顿
我市公布四起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进入暑期旅游旺季,来连游客数量激增,为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近日公布四起旅游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警示全市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引以为鉴,切实维护好游客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旅游者参加团队旅游时,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网上谨慎报名,主动签订旅游合同。
案例一
大连某国际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
2023年4月27日,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根据“一日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依法对位于大连市高新园区小平岛圣汐湾码头附近旅游团队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大连某国际旅行社组织18名游客参加帆船出海项目。经查,大连某国际旅行社组织20名游客参加“旅顺一日游”,行程中的帆船出海项目有18名游客报名,旅行社组织游客在大连市高新园区小平岛圣汐湾码头乘坐帆船出海游玩。经与相关审批部门确认,小平岛圣汐湾码头经营企业未取得水上旅游运输经营活动资质,不得提供水上旅游运输服务。
处理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对大连某国际旅行社罚款9000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800元。
案例二
大连某国际旅行社租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车辆接送游客案
2023年6月17日,根据“五一、端午”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部署,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大连市交通运输执法队对星海广场周边旅游团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一辆辽B牌照面包车,车上有6名外地来连游客。现场核实该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查,该旅游团队的6名游客均通过网络报名参加“大连一日游”,大连某国际旅行社作为地接社提供接待服务,旅游行程中租用了一台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的面包车接送游客。
处理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对大连某国际旅行社罚款5000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2000元。
案例三
大连某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案
2023年6月5日,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根据“五一、端午”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依法对大连某文化国际旅行社进行执法检查。经查,2023年6月3日,大连某文化国际旅行社委派李某为“B团至尊顶奢”旅游团队(24名游客)提供导游服务,经执法人员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发现李某的导游证已于2020年12月12日注销,其未取得导游证提供导游服务。
处理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对大连某文化国际旅行社罚款1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3000元;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对李某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2000元。
案例四
大连一旅行社变相强迫游客参加另行付费项目案
2023年5月4日,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根据网络平台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大连某国际旅行社进行执法检查。经查,2023年4月30日至5月2日,大连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网上招徕的36名游客(28大8小)参加大连旅游活动。在旅游行程中,旅行社安排导游人员向游客推荐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在投诉人提出不愿参加的情况下,导游人员使用“不参加项目需要在车上等”等语言变相强迫其参加两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收取投诉人微信转账200元,且未与投诉人签订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4月30日下午,投诉人因对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满,旅游行程未结束离团,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多个短视频反映相关问题。
处理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对大连某国际旅行社没收违法所得170元,责令停业整顿7天并罚款3万元;对带团导游人员罚款2000元、暂扣导游证1个月。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肖崟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