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疑“乱开”远光灯 遭对向车越线逼停

女车主委屈后怕:太危险了!业内人士:部分车型车灯过亮易被误判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对方都不该把车开上反道来别我,这实在太危险了!”12月5日傍晚,市民贾女士在驾车途中经历惊险一幕。当时她正沿车道正常行驶,对向一辆轿车突然迎面驶来,车头径直冲入反道,强行将贾女士的车辆逼停。对方司机质问其为何使用远光灯,但贾女士表示全程仅开近光灯。这一危险行为让贾女士深感后怕,她提醒驾驶员应理性克制,切勿采取逆向逼停等极端方式解决问题。目前,贾女士已将此事反映至交警部门。记者调查发现,部分车型车灯亮度高,确实容易引发误会。
        驾驶纠纷
        危险一幕
        轿车跨实线逆向逼停特斯拉
        12月5日17时20分许,贾女士驾驶一辆特斯拉由甘井子区光明路隧道驶出后,沿甘海路往梭鱼湾方向行驶。正值晚高峰时段,路面车辆密集,贾女士随车流缓慢前行。当行至乾丰海景花园小区附近时,对向车道一辆轿车迎面驶来,在临近贾女士车辆时,对方突然开启了远光灯。
        据贾女士回忆,对方远光灯亮起瞬间,强光直射使她视线一片模糊,难以辨清前方路况。“我的车灯一直设置在自动模式,并没有主动开启远光灯。当时我也不清楚对方为何突然开远光,为了示意我自己并未使用远光灯,我也短暂闪了一下远光,希望能提醒对方。”
        然而令贾女士意想不到的是,在两车即将交会时,对向轿车突然向左转向,车头越过道路中央黄色实线,部分车身侵入贾女士所在车道,强行将其逼停。“对方司机下车后情绪比较激动,言语中指责我不会开车,质问我为什么乱开远光灯。”贾女士说道。
        委屈后怕
        无论如何也不应危险驾驶
        短暂对峙后,对方车辆驶回原车道离开,贾女士也随即继续行驶,但此事让她感到十分委屈。“我确实没有开远光灯,不清楚对方为何会有这样的误解。无论什么原因,对方都不应该采取如此危险的驾驶行为,突然越线逼停我,万一我没来得及反应,很可能造成碰撞事故。”
        贾女士表示,该车辆跨实线、逆行逼停的行为已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目前,她已整理相关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并向交警部门反映此事。“我后来回想,可能因为我的车灯亮度较高,引起了对方司机的误会。”贾女士补充说,“但即便是误会,也应当通过理性方式沟通,危险驾驶行为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酿成更严重的后果。”
        根据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贾女士当时正跟随车流沿道路缓慢前行。在途经一处弯道时,对向车道驶来一辆轿车。该车在行驶中突然开启远光灯,强光导致视线受到干扰。随后,在接近贾女士车辆的过程中,对方车辆突然违规越过道路中央黄色实线,部分车头明显侵入贾女士所在车道,迫使贾女士紧急制动,险些发生碰撞。记录仪清晰拍摄到该肇事车辆的车牌号为辽B×××H8。
        记者调查
        业内人士   部分车型车灯亮度高易引起误会
        业内人士介绍,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车型因车灯过亮引发误会的现象。这一情况多非车主主观行为,而主要与车辆设计、灯光设置及改装等因素相关。
        比如部分SUV等车身较高的车型,因大灯照射角度相对平直,近光灯在夜间也容易令对向驾驶者感到刺眼;同时,一些出厂即配备高亮度光源的车型,其近光灯本身在会车时也易引发他人不适。
        此外,若车主自行改装灯光却未规范加装透镜,可能导致光线散射,进一步加剧眩目干扰。另有夜间误开前雾灯造成的叠加光效,同样易被误判为远光灯。
        支招
        对此,业内人士从技术和安全角度提出了建议。首先,车主应定期检查车辆灯光状态,尤其是出厂配备高亮度光源或车身较高的车型,可主动请专业技师调低近光灯照射角度,避免直射对向驾驶员视线。其次,切勿擅自改装大灯,如确需升级必须加装合规透镜,确保光线聚拢不散射。此外,驾驶中若频繁被对向车辆闪灯提醒,应先靠边自查是否误开了前雾灯或自动大灯模式存在敏感度过高的问题。
        夜班司机   滥用远光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违规使用远光灯已成为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甚至被称为“马路杀手”。业内人士介绍,远光灯一般能照射150米以外,光线强烈。那两道刺目的白光,会影响驾驶人、骑车人、行人的视觉,甚至可能导致瞬间致盲,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许多司机都有类似感受:夜晚会车时,对面车辆尤其是大货车一直开着远光灯疾驰而过,眼前顿时白茫茫一片,根本看不清路况。这段时间里,司机如同闭眼驾驶,对周围行人及前后车辆的观察能力大幅下降。
        记者采访了多位夜班出租车司机,他们均表示在夜间行驶时遇到过对向车辆持续使用远光灯的情况。有十多年驾龄的出租车司机李师傅说,夜间行车最头疼的就是碰到会车时远光灯不关的司机,“被远光灯一晃,眼前什么都看不见,特别危险。”
        支招
        遇到这种情况,李师傅会闪烁车灯提醒对方,同时将视线稍向右移,避免直视强光,并减速慢行,预留足够的反应时间,以防事故发生。
        
    ■律师说法
        不当使用远光灯引发交通事故需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王金海律师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规使用远光灯造成交通事故的,需承担相应责任。我市已有相关判例:2021年1月26日18时19分许,韩某无证驾驶逾期未检、已达报废标准的二轮摩托车,行至庄河市世纪大街时,因对向客车远光灯影响视线,与未走人行道横过马路的行人郑某相撞,郑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后韩某驾车逃逸。
        庄河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韩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韩某无证驾驶报废车辆,事故后逃逸,应从重处罚;但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韩某的犯罪行为造成郑某死亡,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事实,法院判定韩某承担70%赔偿责任,客车司机于某承担20%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韩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韩某赔偿死者家属54万余元,于某投保的两家保险公司分别赔偿18万余元和10万余元。两家保险公司不服上诉,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于某夜间会车使用远光灯存在过错,与郑某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原审判定其承担20%赔偿责任并无不当,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金海律师表示,远光灯是汽车重要功能,有助于夜间行车视野,但滥用远光灯现象严重。在错误时间、地点使用远光灯不仅不会提升安全,反而会增加事故风险。他提醒驾驶员,滥用远光灯属违法行为,不仅面临罚款扣分,若引发事故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链接
        哪些情况不能使用远光灯?
        远光灯能提升视线、扩大视野,适用于野外或无照明路段,但以下情况禁止使用:
        ①照明良好的城市道路夜间行车;
        ②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会时,应在150米外切换为近光灯;
        ③夜间无照明、低能见度天气近距离跟车行驶;
        ④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天气,使用远光灯易产生漫反射,影响视线;
        ⑤夜间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区域内行驶。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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