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布暂行办法

规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2月26日从民政部获悉,新制定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公布,办法共6章50条,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据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设立,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并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机构等。
        办法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并规定提供健康检查、寻亲服务、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教育服务、安全保护、心理健康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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