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安置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由市住建局起草,4月16日前可提意见建议


        为拓宽我市城中村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等项目安置渠道,满足被搬迁人多元化安置需求,大连市住建局起草了《大连市房票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4月16日前,可以通过有效途径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本市行政区内城中村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项目等涉及房票安置的,适用本办法。城中村改造以外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等项目可结合实际参照施行。建立全市房票管理系统,被搬迁人的信息采集、房票核发与使用、房源的归集与更新、房票使用金额的结算与兑付均纳入房票管理平台,实行统一管理。
        各区实施部门、被搬迁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存在擅自突破政策标准、弄虚作假、套取房票安置资金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本办法试行期两年。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制定的本地区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或项目实施方案由各地区负责解释。在本办法实施之前已制定房票安置实施细则或项目实施方案的,可按照原政策执行。
        参与方式
        信函:通过信函方式直接将意见寄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发展处(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1064室);
        电子邮件:fdcfzc_dlzjj@163.com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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