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幼儿园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征求意见

幼儿园食堂禁止采购使用散装油


        ●《征求意见稿》提出,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禁止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
        ●禁止加工制售冷荤类食品、冷加工糕点、生食类食品
        ●禁止加工制售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类、发芽土豆等
        ●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等
        ●食品添加剂原则上也不得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幼儿园食堂禁止加工制售冷荤类食品、冷加工糕点,禁止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汉堡、三明治,食品添加剂原则上也不得使用。为了避免食品烧熟后放置过久,幼儿园集中用餐的食品从烧熟到食用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教育部组织起草《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幼儿园25.33万所,在园幼儿3583.99万人。幼儿园集中用餐群体敏感特殊,家长和社会高度关注,食品安全管理必须更加精细、严格,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方面的要求,切实保障幼儿饮食安全。《征求意见稿》提出,幼儿园原则上应当自主经营、统一管理食堂。幼儿园确需委托承包经营食堂的,不得对所承包经营的食堂进行转包、分包。不具备开办食堂条件,确需实行园外供餐的,应优先选择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化管理,拥有符合规定的食品运输专用车辆及设备设施,通过相关管理体系认证,信用等级高的供餐单位。
        对于向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提供食材的供应商,《征求意见稿》提出,供应商近3年内应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且应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为了避免食品烧熟后放置过久,《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幼儿园集中用餐的食品从烧熟到食用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
        在责任落实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对本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此外,幼儿园还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每餐次平均用餐人数300以上的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供餐期间,食品安全员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本园食品安全总监或者园长。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幼儿园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当从重处罚,并依法实施处罚到人、从业禁止。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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