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认定不能“只看时长”
新规明确三维认定体系,6月1日起执行
近日,“疲劳驾驶新规即将实施”相关话题登上热搜,引发网友关注。记者获悉,公安部于2026年2月正式发布《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新规将于6月1日在全国执行,将告别以往“只看驾驶时长”的认定老办法,采用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三维立体认定体系,综合判定是否存在疲劳驾驶行为。
认定规则
新规明确了三维认定体系,通过时间、状态及背景调查综合判定疲劳驾驶。包括基本认定情形和事故相关认定情形,机动车驾驶人经调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①驾驶行为维度
普通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客运机动车驾驶人于22时至次日6时,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休息或休息少于20分钟,且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
新规所称的客运机动车驾驶人,系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驾驶人,包含网约车、出租车、客车司机等经营活动的驾驶人员。
交警将通过提取车载终端或监控平台行驶记录、询问驾驶人及证人、调取卡口监控视频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
②生理状态维度
通过监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设备、脑电测量设备等)监测到,交通事故发生前10分钟内,驾驶员双眼完全闭合≥2秒,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事故发生后经交警讯问,证实驾驶人自身存在精神难以集中或精神恍惚困倦等状态仍驾车的,均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③生活轨迹维度
由交警调查驾驶人驾车出发前的睡眠、工作、饮食、用药及生活等情况,若存在相关影响驾驶状态的情形,也将纳入判定依据。
实施意义
新规的实施,标志着疲劳驾驶监管进入“精准化、全维度”时代。对驾驶人而言,合规驾驶不仅是规避处罚的前提,更是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核心;对交通管理部门而言,明确的认定标准与取证方式,能更高效地打击违法行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交警提醒,驾驶人出行前要保证充足睡眠;合理规划出行路线与时段,避开易犯困的午间、深夜及凌晨时段;长途驾车可采取轮流驾驶、交替休息等保障出行安全。
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