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起大连启用25处电子监控设备

新增4套移动视频设备用于“流动执法”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4月29日零时起,大连公安交管支队将在全市范围正式启用25处“电子眼”,同时新增4套移动视频监控设备,持续织密道路交通安全网。此次启用25处监控设备是落实我省道路交通安全“五严管五严禁五必须”专项整治行动的又一关键举措。
        此次新增及升级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覆盖高速和城市道路,对非机动车同时加大严管力度,全面对标“五严管五严禁五必须”中严管严治要求。沈海、鹤大、大窑湾疏港高速公路,将启用的4处卡口设备对高速公路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20处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同步启用:对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逆向行驶、遇停止信号路口内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抓拍取证。位于高新区博智街交博翔街路口的闯红灯设备已完成升级改造并重新启用,将持续对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另外,全市范围内将新增4套移动视频设备“流动执法”,对不按规定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以及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取证。移动设备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将有效弥补固定监控盲区,实现“点、线、面”立体防控。
        


辽宁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024-81680063 举报邮箱:jubao@ln.gov.cn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11-82488888 邮箱:netinfo@bdcb.cn
辽公网安备21020302000523号    辽ICP备08004184号-2    ICP许可证 辽B2-20190382
Copyright © 2008-2021 BDCB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大连半岛晨报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