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即开票”,加油新规来了
11月起正式实施
近日,为提升成品油消费者开具发票便利度、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成本、强化成品油零售领域税收监管,国家税务总局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印发《关于在成品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6年11月1日起,在全国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实现加油交易与发票开具无缝衔接。
长期以来,消费者加油开票普遍存在每次均需提供信息、事后补票难度大等问题。“交易即开票”模式,可以深度绑定加油交易全流程,消费者完成加油支付后,自动生成发票并直接推送至消费者,可有效杜绝加油站拒开票、漏开票、错开票行为,打通消费开票“最后一公里”。《公告》指出,“交易即开票”是指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完成销售成品油交易后,按照交易数据通过税务部门乐企平台即时向购买方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交易即开票”覆盖成品油零售领域不同交易场景,包括购买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形式支付加油款以及通过加油卡、现金等形式支付加油款等。
《公告》要求,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应当于2026年11月1日前实现“交易即开票”,未如期实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公告》强调,税务机关严厉查处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使用非本单位收款码收款等各类规避税收监管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偷税的,还将依法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
新规实施日期
公告发布:2026年6月8日,公告当日生效。
改造过渡期:2026年6月8日—10月31日,所有加油站完成系统升级对接。
全面落地:2026年11月1日,全国所有成品油零售站点全线执行。
适用主体
全部持证加油站、水上加油船、农村柴油零售网点,无例外豁免。
据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