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养老院离世 家属索赔被驳回
法院:已尽合理救助义务,责任边界须依法厘清
晨报讯(李丹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日前,大连中院受理一起案件,今年初,年过八旬老人在养老院突发疾病离世,老人家属认为养老院未尽到及时救治义务是导致老人离世的重要原因,一纸诉状将养老院诉至法院。“老人因自身基础疾病突发离世,是所有人不愿看到的结果,但情理不能替代法理,养老机构的责任边界,必须依法厘清。”近日,在审结一起养老机构生命权纠纷案件后,旅顺口区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姜莉如是说。小微企业逐渐成为社会养老服务的重要补充,但是一旦发生老人意外、病逝等情况,极易引发家属与养老机构之间的纠纷。如何既回应民生关切,又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让合规经营者“无端担责”,成为案件破题的关键。
承办团队逐一梳理了医院急救病历、养老机构入住协议、健康状况陈述书、护理员须知,全程查看逝者病逝前后共3天的视频影像,尽力还原事件全貌。经过细致核查,法院查明,老人突发身体不适后,养老院已第一时间履行通知家属、协助医治等义务,完全遵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服务合同约定。
最终,旅顺口区法院审理认为,养老机构并非专业医疗机构,其法定义务限于合理照护与紧急协助,而非无限救治责任;家属未能举证证明养老院存在过错及侵权行为与死亡结果的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院依法驳回逝者家属的不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