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消防救援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公告
张殿有:
2026年7月23日,长海县小长山岛镇回龙村于连奎房屋发生火灾。长海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 《火灾事故认定书》(长海消火认字[2026]第0007号)。由于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现依法向您公告送达 《火灾事故认定书》(长海消火认字[2026]第0007号)。
经调查,对起火原因认定如下:起火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20点10分许;起火部位为于连奎民房自西向东第一间;起火点为自西向东第一间门槛上方;起火原因为于连奎民房自西向东第一间门槛上方电源开关所连接的电线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6份、火灾现场勘验笔录2份、检验检测报告1份等证据证实。您对本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以一次为限。
特此公告。
联系人:阴俊达、黄炳胜
联系电话:89882989
长海县消防救援大队